27岁未婚女性领养朋友孩子需要什么材料
一、27岁未婚女性领养朋友孩子需要什么材料
1.收养者须向收养登记机关呈交收养申请以及以下各项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首先是居民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明。
其次是从所属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开具的关于其婚姻状况、是否有子女以及具备、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最后是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认其未患医学上被视为不宜收养子女的疾病的体检报告。
2.如欲收养生父母无法寻获的弃婴、儿童,则需额外提交收养者常住地区计生部门所开具的收养者情况证明。
若收养的是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生父母无法寻获的弃婴、儿童,收养者还应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文件:第一项为收养者常住地区计生部门开具的收养者无子女的证明。
第二项为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捡拾弃婴、儿童的报案证明。
至于收养继子女的情况,仅需提交居民户口簿、个人身份证明以及收养者与被收养者生父或生母已婚的证明即可。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二、不生孩子可以和亲妹妹吗
在我们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亲生兄弟姐妹不能生育并缔结姻缘关系,原因在于亲兄妹隶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范畴之内,这恰恰是被明确禁止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况。
若有违法行为人已经进行了婚姻登记,则该婚姻将被判定为无效,当事双方各自无法享有作为夫妻所应得的权利与义务。
因此,从广义上而言,亲生兄弟姐妹无论是否涉及生育问题都坚决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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