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应该要回礼物吗
一、分手应该要回礼物吗
分手之后,原则上而言,赠送出去的礼物是无法被索回的。
这是因为赠送礼物的行为属于一种赠与行为。
当这些礼物并不属于特殊节日所赠或者并无特殊纪念意义、礼物本身的价值又比较大并且还给另一方带来了生活困境的话,那么分手之后是有权力要求对方归还的。
根据2021年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的相关条款,即第六百六十三条,有任何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发生,送礼者便可撤回之前的赠与:
(一)受赠人严重侵犯了送礼者本人或其近亲的合法权益;
(二)受赠人对送礼者负有义务却未尽到责任;
(三)受赠人未能按照中所约定的义务去履行。
送礼者的撤回权,自他们知晓或者应该知晓撤回原因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一年内都有权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未成年分手后轻生对方负责吗
倘若,在分手之后,某位尚未成年的青少年选择了自我牺牲,那么,另一方是否需要对此事件负责,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
接下来,我们会详细探讨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对应的处理方式。
首先,假如这位青少年因为失去恋情而遭受到了巨大的心理冲击,而另一方却未能给予及时、有效的支持和开导,反而采取了言语上的贬低或嘲讽,或者提供了能够被误用来实施自杀行为的物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另一方就极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严重的话,更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
如果可以明确地证明,该另一方的行为与这位青少年的自杀行为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联系,那么,该另一方就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如果该另一方的行为并没有直接导致这位青少年走上绝路,并且在法律层面上也无法证明他/她存在任何过失,那么,该另一方通常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最后,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如果该另一方的行为确实侵犯了这位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那么,他/她就必须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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