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离婚了,法律会如何决定
一、我现在要离婚了,法律会如何决定
离婚时候呢,钱财是这么分的:如果大家能达成共识那就好办了;达不成的话,那法院会按照情况来判,尽量做到公平公正,保护每个人的利益。
比如,老公或老婆在农村有权得到应得的那份。
至于家里养娃儿、照顾老人、帮忙干活什么的,付出得多的人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对方也应该给。
怎么个补法?大家商量着来;商量不妥,那就交给法院来裁决吧。
还有就是,如果有人故意藏匿、转移、变卖、毁坏、挥霍,或者伪造债务想独吞另一半的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分财产时,他/她可能会被少分甚至不分。
离婚后,如果另一半发现这些行为,可以去法院告状,申请重新分配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我们自己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离婚后怎么办?分两种情况说吧:
1.如果你俩是好聚好散的那种,签个去民政局办离婚就行了;
2.如果闹得不可开交,那就上法庭吧,拿到离婚判决书以后,就算搞定了。
法律规定,两个人自己决定要离的话,要先签个书,然后再亲自跑到民政局去办离婚手续。
这个离婚协议书里得写清楚你们是怎么想的,孩子归谁养,钱财怎么分,还有债务怎么还等等。
从你把离婚申请书递给民政局的那一天算起,30天内,只要有一个人不想离了,都能撤回申请。
过了这30天,你们还得亲自跑一趟民政局,领。
要是没去领,那就当是你又撤回了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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