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三个月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如果存在以下特定情形之一,受害方当事人有权向对方索求,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或与第三者、遗弃配偶或家庭成员,以及对其施加严重等等。
同时,还需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只有在婚姻关系仍然持续期间内,一方当事人存在上述任何一种过错行为,而另一方在此之前并未犯有过失;且属于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才有权利在离婚诉讼中,请求给付因对方过错行为所引发的精神损失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怀孕期间离婚男方怎么赔偿女方
倘若处在妊娠期的女性员工存在法定过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九条中所明确的情况,企业有权单方面,并且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
反之,如果孕期女工并不存在上述法定过失,那么其离职行为便构成了非法解雇,企业必须向该员工支付数额为二倍的经济补偿金;关于经济补偿金本身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员工在本工作的年限来决定的。
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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