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缺形式要件的婚姻可不可以撤销
一、欠缺形式要件的婚姻可不可以撤销
仅就形式要件不足的婚姻登记而言,并不能予以撤销。
中国法律仅允许以下两种情况下撤销婚姻:被他人以胁迫手段缔结的婚姻, 受害人有权寻求司法保护撤销该婚姻;如有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应在婚前如实告知对方,若未尽告知义务,则可由另一方申请撤销婚姻。
对于此类仅存在形式缺陷的婚姻登记行为,应视为行政瑕疵处理,而非判决撤销。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取消婚姻请求的条件包括:因受胁迫、被或一方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而缔结的婚姻关系。
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当事人可向婚姻登记机构递交撤销婚姻的申请;其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最后,若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应予以撤销并宣布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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