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银行卡的名字是女方的拿走可以吗
一、没银行卡的名字是女方的拿走可以吗
依照现行规定,针对以配偶之名开设的定期存款账户,仅凭存折与并不足以使其夫获得支取款项的权限。
其夫仍可凭借个人身份证明代为取出款项。
在他人代为取款时,需要提交存款人与取款人双方的身份证件,并且需在操作过程中准确输入相应的密码。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金额较大的款项(高于50,000元),必须由存款人亲自前往银行取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二、离婚可以直接办理吗
目前,在大部分城市,办理时已经无法直接前往民政部门进行处理,而是需提前预约方可。
换言之,若未预约,则可能面临当日无票无法进入的窘境。
在此情况下,欲解除婚姻关系的配偶双方应先行登录一方所属地婚姻登记机关官方网站,进行在线预约登记操作;然后依据预约结果提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簿)及其他必要材料奔赴当地民政部门,即可向工作人员提交离婚申请书并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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