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既适用于诉讼离婚也适用于协议离婚吗
一、离婚冷静期既适用于也适用于吗
说到离婚冷静期啊,就是我们平时说的那种协议离婚才会用到哦。
如果你俩想去离婚,先得去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呢,如果其中一个人在接下来的30天里改变心意不想离了,那他就有权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但是,如果这30天过去了,你们两个人都还铁心要离婚的话,那就得一起跑到民政局去领那个离婚证啦。
要是有哪个家伙不愿意去拿呢,那也就算是撤回离婚申请咯。
这下的话,那个想离婚的人就得跑一趟了。
但是记住哦,到了法院那里,离婚冷静期这件事可就不存在了。
所以说嘛,离婚冷静期这个事儿,它其实只是单指协议离婚的过程中才有的啦,对于那种索性去法院起诉的人群可不适用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适用于诉讼离婚吗
在法律层面上,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于诉讼离婚这一形式。
这主要源于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目的仅仅在于对登记离婚的情况进行约束,而并未涉及到诉讼离婚的流程。
通常来说,离婚冷静期适用于那些希望通过协议方式解决离婚事宜的双方当事人,而诉讼离婚则仅需由其中一方提出即可,诉讼的主体往往仅限于夫妻中的某一方。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总会有一方坚决反对离婚,或者由于其他方面的争议无法达成共识,因此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寻求裁决。
在这个过程中,并不存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所需要的所谓“冷静”问题。
当双方时,他们需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如果符合离婚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会暂缓发放离婚证书,也不会立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冷静期的期限一般为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若不愿离婚,皆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已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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