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出
一、涉外离婚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出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若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双方并对、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可向国内一方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若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处理有争议,国内一方可向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若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的,应向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三)若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向被告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若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原告在中国境内居住,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在确定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时,需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国籍、住所等多种因素。
二、起诉离婚要到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一般要遵循以下关于管辖法院的规定:
(一)通常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即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那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比如,被告户籍在A地,但在B地连续居住超过一年,此时应向B地法院起诉。
(二)存在特殊情形时,可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措施;被告被监禁等。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男方有外遇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判
在男方有外遇,女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一)关于是否准予离婚。若女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外遇,如的聊天记录、照片、证言等,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证据不足,男方又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二)方面。法律规定,在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因男方有外遇属于过错行为,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财产。
(三)子女抚养权归属。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若女方能证明男方的外遇行为对子女成长有不利影响,在争取上会更具优势。
总之,具体判决结果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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