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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与终止的区别

合飞律师2周前 (03-16)普法百科2

一、终止劳动合同与终止的区别

“终止劳动合同”是“终止”概念在劳动合同领域的具体体现,二者存在一定区别。

从范围来看,“终止”含义更为宽泛,它涵盖各种法律关系、事务、行为等的结束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系、业务流程、项目运作等,是一个通用性的法律术语。而“终止劳动合同”明确限定在劳动关系这一特定范畴内,专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结束。

从涉及法律规范角度,“终止”可能涉及各类民事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等,依具体情形而定。“终止劳动合同”主要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如《》等,这些法律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程序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如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等。

从法律后果来讲,“终止”的后果因具体情况不同差异较大。“终止劳动合同”会直接影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涉及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减员、档案转移、经济补偿或赔偿等一系列与劳动关系紧密相关的事项。

二、终止劳动合同有别的补偿吗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是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同样需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若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此外,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具体补偿情况需结合实际的终止原因及相关证据来准确判断。

三、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不签吗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不签。是否签署该通知书,不影响劳动合同终止这一事实的客观存在。

从法律角度看,通知书只是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即将或已经终止的书面文件。即便劳动者不签字,只要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已将通知书有效送达,如通过邮政快递并留存送达回执,或采用符合规章制度规定的送达方式等,那么通知书所传达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效力不受影响。

然而,不签通知书也存在一定风险。若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终止存在异议,比如认为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理由不合法、属于违法解除等情况,不签字可能会让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认可终止事实,进而在后续的纠纷处理中,劳动者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精力去证明自己对终止行为存在异议的合理性。所以,劳动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决定是否签字。若对劳动合同终止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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