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表能不能算劳动合同
一、员工入职表能不能算劳动合同
员工入职表不能算劳动合同。
从构成要件来看,劳动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重要条款。而员工入职表主要侧重于员工基本信息的收集,如姓名、联系方式、学历、工作经历等,它虽然可能涉及部分与工作相关的简单内容,但远远达不到劳动合同全面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要求。
从法律效力上讲,劳动合同是受到律法规严格规范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一旦发生,劳动合同是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员工入职表更多是人事管理过程中的一个初步文件,不具备劳动合同那样完备的法律效力来调整双方中的各种权益关系。
二、劳动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获得双倍赔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可能获得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有几个关键要点:
1. 用工起算时间,从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
2. 这里的二倍工资计算时间是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次日开始,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或者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
但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另外,满一年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
三、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多少
如果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如下赔偿情况:
(一)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劳动者工作了5个月,单位一直未签合同,那除了正常发放这5个月工资外,单位还需额外再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过,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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