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上诉判决后上诉一定能判离吗
一、离婚官司上诉判决后上诉一定能判离吗
1、这是不一定的,“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理离婚的手续和流程
是夫妻针对离婚、、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间能到成一致的情况。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簿、;
(2)本人的;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先要去民政局进行申请。30天后,若双方都没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需要注意,书只有在领取完离婚证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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