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能会对财产分割存在争议,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起诉离婚财产保全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的流程
- 申请: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保全的具体财产状况、申请保全的理由和依据。
- 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裁定: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复议: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小编总结
起诉离婚时进行财产保全,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申请的时间、担保的提供以及复议的权利等问题,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的申请理由和依据,如果您在起诉离婚时需要进行财产保全,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好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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