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如何进行调解
一、协议离婚的如何进行调解
协议离婚中的调解通常依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可以是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调解组织或专业人士。
其次,启动调解程序。当双方表明协议离婚意愿后,相关机构或人员介入。调解人会向双方说明调解的目的、原则和程序,营造平和理性的氛围。
再者,深入沟通了解诉求。调解人分别与双方交流,全面了解他们对于、、等关键问题的真实想法和期望。
然后,促进协商。基于所掌握的信息,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和解决方案,促使双方相互理解、让步。
最后,达成一致形成协议。若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调解人协助拟定书面,明确各项内容。若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人也应记录过程,为后续可能的诉讼提供参考。整个调解过程应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协议离婚两年还需要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即便分居两年,也需要冷静期。
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这一冷静期的设置,旨在给予双方足够时间慎重思考婚姻关系的解除,避免因冲动而做出日后后悔的决定。分居两年只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与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并不冲突。所以,只要是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就必须经过这三十日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三、协议离婚分居一年还有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存在冷静期,与分居时长无关。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需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初步审核通过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这三十日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设定的必经程序,目的在于给双方当事人一个缓冲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即便分居一年,只要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就必须经过这三十日的冷静期。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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