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理离婚冷静期了怎么办
一、已经办理离婚冷静期了怎么办
在已办理离婚冷静期的情况下,存在不同处理方式。
若双方仍坚持离婚,那么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需携带规定的证件和材料,比如、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
若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那么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撤回申请起,终止。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总之,离婚冷静期给予了双方再次慎重思考婚姻关系的时间,应根据自身真实意愿,按法定程序进行后续操作。
二、离婚不用冷静期怎么办理
离婚不适用冷静期的情况主要是通过来实现。
诉讼离婚流程如下:
第一步,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起诉时需提交,写明双方基本信息、离婚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并附上相关证据,如感情破裂证据、财产证据等。
第二步,法院受理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第三步,法院会安排。庭审中,双方需就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官会根据双方陈述及证据作出判断。
第四步,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无需经过离婚冷静期。
相较于,诉讼离婚无需双方就离婚问题完全达成一致,在存在争议特别是一方坚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一种有效的解除婚姻关系途径。
三、冷静期过了怎么办理
离婚冷静期过了后的办理流程如下:
双方需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届时,应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证、等相关材料。书需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内容。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相关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真实意愿等。
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解除。若双方未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之后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并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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