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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30天冷静期超了怎么办

合飞律师2周前 (03-17)普法百科4

一、离婚有30天冷静期超了怎么办

若离婚冷静期超过,有不同处理方式。

若双方仍坚持离婚,需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经审查符合的,才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若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未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后若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

若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则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根据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进行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离婚冷静期30天超出2天能办理吗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超出冷静期2天,此时已错过申请期限。

从法律规定来看,这种情况无法办理离婚证。因为法律明确设定了这一严格的时间限制,目的在于给双方足够时间慎重思考离婚决定,且确保程序规范有序进行。

若超出期限,意味着双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程序,只能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法定流程。重新申请时,需按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经过审查等环节,待冷静期届满且在规定的后续30天申请期限内,双方再次共同前往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才可领取离婚证。

三、离婚30天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离婚冷静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起开始执行。该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也于此时间正式生效。

具体来说,在中,夫妻双方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开始计算30天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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