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广东协议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合飞律师3周前 (03-17)普法百科4

一、广东协议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在广东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流程和手续: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件等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期间为冷静期。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身份、等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广东协议离婚多久办好

在广东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这期间双方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没有出现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况,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最快可能需要30天加上冷静期后的30天内办好,即总共不超过60天。但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撤回申请或者在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就不能完成协议离婚。

三、广东协议离婚多久可以离婚

在广东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有一个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三十日冷静期届满且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当场可以发给离婚证,从而完成离婚。

以上是关于广东协议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417123.html

广东协议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