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一个月之后会过期吗
一、冷静期一个月之后会过期吗
在离婚冷静期制度下,冷静期一个月之后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即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过期失效。而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确实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符合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总之,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后若未按规定在后续三十日内完成相应流程,会导致离婚申请过期。
二、冷静期一个月后一方不去怎么办
在不同的情境下,冷静期一个月后一方不去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是的冷静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若一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不去,那么就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次无法继续进行。若另一方仍想离婚,可选择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如果是其他等存在冷静期且一方期满后不去的情况,也需依据具体的相关规定和约定来确定后续的处理方式,一般可能导致相关程序终止或按特定规则进行下一步操作。
三、冷静期一个月后可以一个人去领么
如果是指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一个月后不可以一个人去领取离婚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双方在冷静期后依然真实、自愿地选择离婚。要求双方亲自到场,是为了防止出现一方在不知情或非自愿的情况下被办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一方无法亲自到场,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不会发放离婚证,需要双方重新协商时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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