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还需要等一个月吗现在
一、协议离婚还需要等一个月吗现在
目前协议离婚存在冷静期,需要等待一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双方充分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具体流程是,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开始计算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仍坚持离婚,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若在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未共同申请离婚证,离婚登记程序即终止。
二、外省人能办离婚手续吗
在浙江,外省人能否办理,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若双方均为外省人,且均不在浙江,一般不能在浙江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但如果是,则有所不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外省人在浙江有经常居住地,比如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可以向浙江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三、外地可以在花都办离婚手续吗
在花都(市)能否办理离婚手续,需分情况讨论:
- 协议离婚:若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所以,若双方户籍均不在花都,通常不能在花都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规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在花都,即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可以向花都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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