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本地户籍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全流程及材料
一、上海本地户籍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全流程及材料
在上海,本地户籍人员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流程**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材料**
1.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 双方的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上海离婚可以让一方来全部承担吗
在上海,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可以协商由一方全部承担。
从法律规定角度看,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债务的分担方式。如果双方达成协议由一方承担全部共同债务,这种约定在夫妻之间是有效的。然而,这一约定不能对抗外部。也就是说,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如果承担全部债务的一方无力偿还或者未足额偿还,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剩余部分。
例如,夫妻双方离婚时约定男方承担全部共同债务,但债权人不知晓该约定,当男方未能偿还全部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女方要求偿还。
三、上海夫妻共同债务协议离婚可以由一方偿还吗
在上海,夫妻共同债务协议离婚时可以约定由一方偿还。
(一)协议的有效性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承担作出约定。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无效情形,对夫妻双方是有约束力的。
(二)对外责任
然而,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间的约定,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夫妻内部约定由一方偿还债务,在债权人向另一方主张债权时,另一方不能以内部协议为由拒绝偿还。偿还债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约定承担债务的一方进行追偿。
(三)审查
如果涉及到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也会审查该协议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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