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去哪里办理
一、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去哪里办理
夫妻协议离婚,需根据具体情况前往不同地方办理:
(一)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比如夫妻一方在A市,另一方户口在B市,那么他们既可以选择到A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选择到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法律规定怎么样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需遵循一定法律程序办理手续,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看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三、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是不适用协议离婚的一些情形:
1.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若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可通过来解决。
2. 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重大分歧,未能协商一致的。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对这些关键问题达成明确且双方都认可的协议内容,若存在分歧,就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
3. 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于这类当事人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所以不能通过协议离婚,需通过诉讼由其法定代理人参与处理离婚事宜。
4. 未办理的。若双方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协议离婚的基础,这种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比如属于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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