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协议离婚多少天能离婚
一、江苏协议离婚多少天能离婚
在江苏协议离婚,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如果双方申请协议离婚,最快也要三十日冷静期加上后面再去申请领离婚证的时间(也在三十日内),总共可能需要三十日到六十日左右能正式离婚。不过这是在双方都配合且符合等情况下的时间。
二、江苏协议离婚多少天生效
在江苏,协议离婚有一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
在这30日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30日届满后,双方应当在30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旦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协议离婚即生效。
所以,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算,最快31天(30日冷静期 + 到期后30日内去申领离婚证中的1天)协议离婚生效。
三、江苏协议离婚流程
在江苏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流程: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应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
5.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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