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办理离婚的手续和流程
一、自愿办理离婚的手续和流程
自愿办理离婚手续即协议离婚,其流程主要如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包括簿、、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书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是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查看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要求补充或更正。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且度过冷静期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二、女方怀孕离婚手续流程
女方怀孕时办理离婚手续,有协议离婚和两种不同流程:
协议离婚:
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书面离婚协议。二是双方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三是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需注意,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过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诉讼离婚:
女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相关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判决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三、自愿办理离婚流程
自愿办理离婚,即协议离婚,主要流程如下: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若材料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为离婚冷静期。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再次审查相关材料及双方意愿。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解除。若逾期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以上是关于自愿办理离婚的手续和流程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