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自愿给对方的钱,还能回来吗
一、离婚时自愿给对方的钱,还能回来吗
离婚时自愿给对方的钱能否要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若该钱款属于赠与性质。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一般可撤销赠与,要回钱款。但经过的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而在离婚情境下,若双方已完成财产交付,通常视为赠与完成,较难撤销。
(二)若该钱款涉及到对财产分割的约定。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一般不能随意反悔要求返还。
(三)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支付钱款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重大误解等可撤销的事由,或者支付钱款的行为损害了第三人利益等违法情形,当事人可依法主张撤销相关行为,尝试要回钱款。总之,能否要回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二、我要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若你想离婚而男方不同意,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协商调解。可寻求家庭成员、居委会、村委会或专业调解机构的帮助,尝试再次与男方沟通协商,看能否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成功,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若协商调解无果,你可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或与他人、实施、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两年等。你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男方存在家暴行为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婚后的债务,离婚后是由双方承担吗
婚后债务在离婚后的承担问题,需根据债务性质具体分析:
(一)。通常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对于此类债务,离婚后原则上由双方共同承担,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使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分担有约定,该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不过在双方内部,可按约定分担。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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