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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场吗

合飞律师2周前 (03-17)普法百科3

一、福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场吗

在福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具体来说,有以下要点:

(一)申请环节,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这是启动离婚登记程序的必要步骤,婚姻登记机关需要核实双方的真实意愿以及相关信息。

(二)冷静期环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在福建协议离婚,从申请到最终领取离婚证,都要求双方亲自到场,以确保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应该盖哪个章

河南的离婚协议书通常不需要盖章,而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具体说明如下:

(一)从协议性质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体现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愿。只要双方自愿签署,且内容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不需要特定的盖章。

(二)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主要是确认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等。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这更多是起到一种备案和确认的作用,表明该协议已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核。

所以,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书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婚姻登记机关的盖章是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的后续确认程序。

三、协议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在湖北,协议离婚能否异地办理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一般情况下,要求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通常不能在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之外的地方办理协议离婚。

不过,自2021年起,部分地区开始试点推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服务。如果湖北当地属于试点地区,且双方均为非本地的内地居民,且在当地居住满一定期限(一般是一年),可以凭等相关材料在现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具体而言,办理时需提交双方的、簿、、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可提前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确认是否可异地办理协议离婚及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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