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该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一、协议离婚应该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协议离婚需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的内容。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妥善安排,包括归属、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同时,要对的分割进行详细约定,确保财产分配清晰、无遗漏,对共同债务的承担也需明确。
(二)协议的合法性。协议内容不得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比如,不得约定限制一方等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三)办理程序。双方需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簿、、等。
(四)冷静期问题。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满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若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协商解决。双方可尝试再次沟通协商,提醒不履行方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通过友好协商,促使其认识到自身责任,自觉履行相关内容。
(二)申请。若协商无果,且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若认定协议合法有效,会依法作出判决。待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人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人财产等强制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针对子女抚养等问题,若一方不履行探视权或费支付等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判决,并督促其履行,切实维护子女及抚养方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离婚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做好相关准备,具体手续如下:
(一)准备相关证件材料。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证,此外,还需准备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领取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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