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走什么程序
一、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走什么程序
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通常需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比如、、簿,同时要签署,其中应明确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看是否符合离婚登记的条件,包括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意愿是否真实、协议内容是否合法等。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二、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常见情形: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若双方对这些关键问题存在分歧,未达成共识,就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二)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办理协议离婚登记要求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若一方或双方存在精神障碍等导致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的情况,不能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三)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协议离婚登记适用于在中国内地办理登记的夫妻,若结婚登记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办理,通常无法在国内直接进行协议离婚登记。
(四)对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存在虚假意思表示。若存在虚假情况,可能损害他人利益或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三、夫妻房产更名后能否马上办协议离婚
夫妻房产更名后可以马上办协议离婚。
房产更名主要涉及的是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其目的在于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归属。而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终结婚姻关系。
从法律程序和规定来看,这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和冲突。只要夫妻双方已经完成房产更名的相关程序,且同时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满足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包括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等,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协议离婚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如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等。在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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