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如何过户
一、协议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如何过户
协议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办理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材料。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需明确房产归属)、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材料准备务必齐全且真实有效,以确保过户手续顺利进行。
(二)前往相关部门申请。一般来说,双方应共同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房产过户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相关信息。
(三)缴费。根据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具体税费标准可咨询当务部门。缴纳完成后,税务部门会出具。
(四)完成过户登记。经审核材料无误、税费缴纳完毕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依法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变更至归属方名下,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整个过户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房的分割在书中怎么写
在离婚协议书中对贷款房进行分割,可参考以下内容撰写:
一、房产基本信息。明确写出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户型等详细信息,确保房产的唯一性和可识别性。
二、房产归属约定。双方需协商确定房屋归哪一方所有,例如“双方同意位于[具体地址]的贷款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
三、贷款承担。由于房屋存在贷款,要说明剩余贷款由谁负责偿还。比如“房屋剩余贷款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负责继续偿还”。
四、补偿问题。若房产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在购房时有出资等情况,需明确补偿方式和金额。例如“男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向女方支付房屋补偿款[具体金额]”。
五、过户约定。在贷款还清、具备过户条件时,另一方应配合房屋所有权人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的承担也应一并写明。
最后,双方需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确认,以保障协议的法律效力,确保贷款房的分割按照约定顺利执行。
三、协议离婚后对房产分割反悔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对房产分割反悔,需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分割作出约定,且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通常情况下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若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房产分割协议,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请求撤销该协议。法院经审理查明属实后,会依法撤销该协议,重新对房产进行分割。
若双方仅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离婚协议并未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双方可就房产分割问题重新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
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事由,一方单纯反悔,法院一般会驳回其诉讼请求,因为离婚协议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协商结果,应得到遵守。
以上是关于协议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如何过户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合飞律师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