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去哪里办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去哪里办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从法律标准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主体要求。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承担责任。
(二)协议要求。双方需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申请与审查。双方需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如、簿、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双方是否符合,材料是否齐全。
(四)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约定房产由子女继承,该约定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由子女继承,此约定通常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量。
从协议性质来看,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夫妻双方有权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对共同财产作出处分。将房产约定由子女继承,是双方对财产的一种处置方式,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一般应认定为有效。
然而,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或者该约定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又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等,那么该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比如,夫妻一方为逃避债务而恶意将房产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给子女,这种行为可能会被主张撤销。
另外,房产的所有权转移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子女才能真正取得房产的所有权。
三、中写上这5种约定可能无效
在离婚协议书中,以下5种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一)约定一方不得或再婚后不得。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这种限制他人再婚及生育权利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当属无效。
(二)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是法定权利,不能通过离婚协议随意剥夺或限制,此类约定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三)约定离婚后一方但又不保障基本生活。若该约定导致一方生活陷入困境,明显显失公平且违背法律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的原则,会被认定无效。
(四)约定免除一方子女的义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五)约定财产分割涉及他人财产。若在协议中对不属于的他人财产进行分割约定,该部分约定自然无效。在拟定离婚协议书时,应确保约定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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