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协议离婚什么时候生效
一、辽宁协议离婚什么时候生效
在辽宁,协议离婚在经过法定程序后生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就、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协议离婚需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期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证颁发之时,协议离婚生效。
这意味着从申请离婚登记到最终拿到离婚证有个时间过程,在此期间双方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程序。
二、辽宁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在辽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一般有以下流程:
(一)申请
1.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受理
1.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2. 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1. 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 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
(五)登记(发证)
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辽宁协议离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离婚证
在辽宁协议离婚,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离婚冷静期。
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在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按规定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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