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协议离婚如何让孩子跟随
一、广西协议离婚如何让孩子跟随
在广西进行协议离婚,让孩子跟随一方需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双方应就孩子跟随哪一方达成一致意见,这通常基于孩子的意愿、双方的能力和生活环境等。若孩子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应尊重其意愿,但也要综合其他因素考量。其次,要在中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跟随情况,包括等相关事宜,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同时,双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等,以证明自身抚养孩子的能力。最后,协议经双方签字后,还需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协议才正式生效。总之,要让孩子跟随一方,需双方充分协商、明确约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广西协议离婚在哪里办
在广西办理协议离婚,一般是在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具体来说:
1. 如果双方都在广西,那么可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2. 若一方户口在广西,另一方户口在外省,且双方均同意在广西办理离婚,也可在广西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
三、广西协议离婚多久可以离婚
在广西,协议离婚一般需要经过 30 天的冷静期。具体流程如下:
1. 双方,并就、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 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 若 30 天内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 30 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从提出离婚申请到最终领取离婚证,一般需要 60 天左右,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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