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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离婚冷静期多少天

合飞律师2周前 (03-17)普法百科3

一、江西离婚冷静期多少天

离婚冷静期为 30 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冲动离婚时有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离婚。但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内达成了,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就会生效。

二、江西离婚冷静期多久结束

在江西,离婚冷静期为 30 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 30 天内未撤回申请,且双方在接下来的 30 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完成。若一方在 30 天冷静期届满后未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总之,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到 60 天结束(含 30 天冷静期和 30 天申请期),在此期间双方需妥善考虑离婚事宜。

三、江西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吗

在江西,离婚冷静期通常是必须等待 30 天。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引导夫妻双方在离婚决策前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 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如果在 30 天冷静期内,双方对、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通过申请变更离婚登记程序,不再经过 30 天冷静期,直接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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