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满了有一方不来怎么办
一、离婚冷静期满了有一方不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之第六章离婚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之规定,在为期30日的离婚冷静期间内,即便有一方向裁判机关提出离婚主张,但若另一方表示反对或拒绝配合办理,则有权向相关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离婚,并可依法进行后续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三十天冷静期后怎么办理离婚
自提出离婚申请之日起满30日之后的次日起,男女双方需前往原申请离婚登记之婚姻登记机构重新提交申请,以领取书。
倘若在此期间的最后三十日内,双方未能亲自赴上述机构进行申请,则该次离婚申请将被自动撤消。
若双方能够联袂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请求发放离婚证书,经过严格审核,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对其进行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冷静期30天内还是婚姻关系吗
1.首先哈,离婚冷静期这个东西呢,就是你们想分手时候,得先停下来想想看,毕竟离婚不是儿戏对吧?所以说呢,尽管到了离婚冷静期这档口,但是法律上你们仍然是夫妻。
2.然后呢,如果过了那30天的冷静期,你们两个人都还坚持要离婚的话,而且也没去婚姻登记处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那么在这30天里头,你们俩就得一起去婚姻登记处申领离婚证。
3.最后啊,如果在这30天里,你们谁都没亲自跑去民政局申领离婚证的话,那就等于是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嘛。
但要是在这30天里,你们俩一起到民政局申领离婚证的话,民政局就会给你们办理手续,发给你俩离婚证,这样一来,你们的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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