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60天还可以领证吗
一、离婚冷静期60天还可以领证吗
你知道吗?离婚冷静期过了60天就没法直接领证了哦!得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再次提出申请才行。
当然啦,从民政局正式受理你们提交的申请那一天算起,再等上个30天冷静期结束,然后的然后呢,在这30天内你俩可得抓紧时间一块儿再来婚姻登记处把那个离婚证给领走啊!否则的话,假如其中一方没按时赴约,或者说是超过了30天才来,那么这次离婚就算是泡汤了,你们还是合法夫妻哦!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起诉有冷静期吗
如果你正在考虑的话,要知道咱们国家在这方面还是挺人性化的,不会立即就批准离婚。
但是呢,在离婚之前有一段叫作"冷静期"的时间,也就是一个月左右,我们建议先好好想想清楚再做决定哦。
如果你们想要的话,那就要注意了,也是需要经过冷静期的。
从你们向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刻起,总共有30天的时间让你们来冷静思考和沟通。
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人后悔或者不愿意离了怎么办?没关系,他们仍然有机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只要在这个30天内,任何一方表示不想离婚,都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去取消离婚登记申请。
那要是超过了30天怎么办呢?别着急,从第31天开始,到60天结束,如果双方都没去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离婚证,那么就当是自动放弃啦,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啦。
所以啊,冷静下来想清楚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现在有冷静期30天吗
现在离婚的话,协议离婚需要有个30天的“冷静期”,但如果你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就不存在这个冷静期了,但是有个审理期限。
这个“离婚冷静期”就是指,两个人决定要离婚以后,政府可能会强制他们先分开一段时间,好好想一下,然后再做最后的决定。
简单来说,就是从你们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刻开始算起,30天内,只要有一个人不想离婚了,都可以随时撤销这个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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