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后一方没时间到场怎么办
一、冷静期过后一方没时间到场怎么办
假如在冷静期结束以后,有任一方没有出席的话,那就意味着他们并不想离婚,这时候就得重新安排时间去办理了。
而这个时候,再次预约离婚登记还是要经过冷静期的。
自从设立了离婚冷静期之后,如果在离婚登记的30天之内,有哪一方觉得不想离婚了,那么他/她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当然,如果有一方坚决反对离婚的话,也可以选择向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是需要经历30天的冷静期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离婚冷静期”。
它的意思就是说,当夫妻俩准备离婚的时候,政府会强制性地让他们先分开一段时间,好好想想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然后再做最后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可以跳过一个月冷静期吗
协议书离婚的冷处理期,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忽略或者跳过这个阶段直接进入后续程序的。
在递交离婚登记的那一刻开始,双方有一个月(也就是30天)的时间来考虑是否要真的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如果在这期间,其中一位小伙伴后悔了,不想离婚了,那么他/她就可以去民政局撤销那份离婚登记申请。
当然,如果两位小伙伴都已经商量好了,决定好要离婚的话,那就得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才行。
等到了那个时候,如果你们还没有去申请发离婚证,那就意味着你们已经自动放弃了这次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你们的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了。
三、离婚的30天冷静期是必须的吗
自当事人正式提出申领离婚证书之申请始,民政相关部门即开始对此进行严谨审慎地调查核实和处理。
在接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一般应在有效期限内,也就是30个自然日完成所有必要的审查工作。
若在此期间恰逢,则需将其顺延至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若在上述30日内,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则视为当事人自动撤销离婚申请。
在此过程中,无论哪一方表示不同意离婚,都意味着双方并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
他们必须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事宜,或者继续共同生活,以期能够冷静反思并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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