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答应的条件可以反悔吗
一、协议离婚答应的条件可以反悔吗
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人士签订完后仍有机会提出反悔申请: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签署完成的离婚协议尚未进行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在正式离婚登记手续完成前,夫妻任意一方均有权对先前达成的离婚协议内容进行反悔,这是由于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仅在婚姻登记手续完成后方能产生,在此之前,双方均无须承担履行协议内容的责任。
他们可以选择重新协商并签订一份全新的离婚协议;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签署离婚协议,然而其中一方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程序,则由于该离婚协议尚处在续继协商阶段,尚未生效,因此当事人仍然具有反悔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做出裁决;
最后,对于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问题,当事人在正式办理完之后,具备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利。一旦法院经过审慎审查后确认制定财产分割协议过程中并不存在欺诈、强迫等非法情形,那么原先的离婚协议便无法被变更或者撤销。
在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之后,若对财产分配以外的其他事项发生反悔,则不可直接申请法院对此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按照原定协议执行将会严重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或者支付给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用显著低于法律规定标准,那么另一方有权随时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或者增加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有时效限制吗
离婚协议条款的有效期并无明确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其效力可永久持续且尚未设定时限之约束。关于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应,我们在此作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当该协议经由男女双方共同确认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正式盖印认可之后,便正式取得了法律效应;其次,自从签署之日起,该协议所赋予的效力将持续不断,且并未设立任何时限之限制;
最后,若仅仅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尚未完成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该协议并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三、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吗
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
首先,需持有本人的登记薄与个人明;其次,应提供本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证明即书;第三,需由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文书,其中需要明确记载两位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及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权、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清偿等议题达成一致的约定;
最后,每位当事人需要各自提交两张近照,尺寸为1寸大小,拍摄要求为人像半身且需为近期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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