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给发离婚证吗
一、离婚冷静期给发离婚证吗
离婚冷静期划上句号之后,将无法自动颁发离婚证书。
倘若夫妇俩在冷静期期满后的三十天内均未撤销离婚申请,且皆愿意推进,那么他们应亲身赴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证领用的申请。
在此过程中,婚姻登记机构将对请求进行详细审核与确认,若无异议,方能颁发离婚证书,进而正式宣告婚姻关系的终结。
简而言之,冷静期过后,夫妇需共同行动,再次前往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方可获得离婚证书,而非冷静期一过即自动发放。
若超过上述期限仍未提出申请,则被视为双方已撤销离婚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二十多天了能离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使离婚权利的人士在经过20余日的冷静期之后并不能立即办理,实际上离婚冷静期需要持续整整30天之久。
若夫妻双方决定通过和平协商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则必须经历法定的离婚冷静期。
倘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婚姻问题,只要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果,便可直接判定离婚,无需经过离婚冷静期。
即便您已经度过了二十多天的冷静期,仍然需要耐心等待冷静期完全结束,并且在双方均同意继续离婚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后续的离婚手续办理工作。
三、离婚冷静期必须两人一起去吗
确实如此,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倘若双方决定继续执行离婚程序,那么都必须亲自莅临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领取离婚证书。
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实际上是指在夫妻双方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后的一个月期限之内,在此期间内,若双方仍然坚定地希望离婚,便需要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共同前往民政部门,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
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双方均未能共同出席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就会被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到场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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