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签了违约要付中介费吗
一、居间合同签了违约要付中介费吗
在居间合同签订后,若一方违约,是否需要付中介费需分情况分析:
(一)若居间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忠实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向委托人报告了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了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了合同的成立,那么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中介费。即使之后一方出现违约行为,也不影响居间人收取中介费的权利,因为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已经完成。
(二)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原则上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费,但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此种情况下,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未成立,且违约行为与居间人未能促成合同成立有直接关联,那么委托人一般无需支付中介费。
总之,判断违约方是否需要付中介费,关键在于居间人是否已履行其主要义务促成合同成立,要依据具体的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
二、终止中介费要怎么支付
在买卖合同终止的情况下,中介费的支付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一)若买卖合同因中介方原因终止,比如中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中介存在过错,这种情况下委托人无需支付中介费,并且有权要求中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若买卖合同因不可归责于中介方和买卖双方的原因终止,例如因不可抗力、政府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中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来确定中介费的支付。若中介已完成大部间服务工作,如促成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完成大部分信息沟通等,可适当支付一定比例的中介费;若仅完成少量工作,则支付较少费用。
(三)若买卖合同因买卖双方自身原因终止,且中介已按约定完成,如促成双方签订合同等,买卖双方应按约定支付中介费。
三、中介签订吃差价违法吗
中介签订阴阳合同吃差价的行为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合同效力角度,阴阳合同中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部分,如用于掩盖吃差价真实目的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这种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从损害当事人权益方面来看,中介吃差价往往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基于对中介的信任,希望其能如实提供信息并促成公平合理的交易,而中介的这种行为破坏了这种信任关系,导致委托人可能遭受经济损失。
从市场秩序角度,这种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房地产等领域的交易需要公平、公正、透明,中介吃差价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可对其进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总之,中介签订阴阳合同吃差价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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