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必须两人到场
一、冷静期必须两人到场
确实如此,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席。
根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在设立离婚冷静期这一政策背景之下,自2021/1/1日起,夫妻若希望前往政府部门进行手续办理,必须依照如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携带书面形式的《》,由双方共同到达民政局递交书面离婚登记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冷静期内能不能
在离婚冷静期间,当事人依然有权利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当婚姻登记机构从接收离婚登记申请之时起算起满三十日之内,无论哪一方都有权向该登记机构撤回其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当以上规定期限结束之后的第三十日,双方都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再次申请颁发离婚证书;若未能如期申请,则将被视为已经撤回了之前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
三、冷静期的算数吗
冷藏期内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法律层面上无法产生效力,原因在于根据相关法规所制定的30日冷静期限制,在此期间内夫妇双方均不得办理,故此阶段签署之离婚协议自然亦不能有效地达成其目标。
唯有当度过为期30天的冷静期后,若夫妇双方仍坚决要求离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离婚证,那么在这一时间节点所签署之离婚协议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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