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到了一方不去会怎么样
一、离婚冷静期到了一方不去会怎么样
在离婚冷静期限届满之际,倘若有一方未能履行相关手续,则将会导致无法顺利进行。
因为根据规定,必须由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任何一方逾期未办理者均视作撤销离婚申请处理。
在此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坚持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他或她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接手案件之后,法院将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核,若确属合格,将予以立案受理,并组织公开审理。
在审判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无故不出席,可能会影响判决结果,使其对己方产生不利影响。
为此,我们强烈建议双方能够积极沟通、深入交流,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同时,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合法有效地维护个人权益。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在全新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施行期间,若任何一方对离婚持有异议,那么在此期间届满之后,民政部门将无法为其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此举背后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要求,即达成协议离婚必须得到双方的共同自愿同意,且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时需充分体现出此种意愿。
倘若在准备的30天的冷静期中,任何一方曾改变此想法或者不再支持离婚之决定,就意味着协议离婚流程将无法进行下去,而原有的婚姻关系也将得以延续。
若是其中一方坚决要解除婚姻关系,但另一方却持反对意见的话,该方当事人或许可考虑利用法律手段,即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而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将深入调查了解争议相关事实,并依照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及其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做出最后裁决。
在此环节,法院有时亦会发起建设性的调解行动或提供相应的协调方案,尝试解决有关离婚事项可能引发的纷争与分歧。
三、冷静期过了30天后多久自动失效
离婚的冷静期为整整的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有关离婚事宜的正式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这段时间里,倡导双方应该尽可能地进行深度的交流与思考,全面审视自我,去决定是否真的有必要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若该冷静期限过去之后,如若两位申请者均未撤销其离婚申请文件,仍坚持要办理离婚,则需在随后确定的工作日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来进一步办理离婚相关手续。
针对“自动失效”的相关内容,其实它是指,假设在冷静期内双方均未采取任何手段收回之前提出的离婚申请,即便经过了全部的冷却时期,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或者改变原先的想法,那么会依例执行下去,而非出现所谓的“自动失效”情况。
如果其中任何一方在此期间做出反悔,主动撤销离异申请,又或在整个冷静期结束后,连同另一方一同决定暂缓离婚进程的话,那么离婚程序将会立即终止运转,也可称之为“失效”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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