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多久领证
一、离婚冷静期多久领证
自当事人向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之日起,经过必要的受理流程后,从申请日开始计算为期30个自然日内。
在此期间若恰逢法定节假日,将从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重新开始计算期限。
若在上述30个自然日内,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则将被视为当事人主动撤销离婚申请。
在此过程中,无论哪一方表示反对离婚,都意味着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
他们必须选择通过向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事宜,或者维持目前夫妻之间的关系,表明仍需进行更多的冷静思考和探讨。
《》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中的30天时限,即社会热议的离婚冷静期。
二、30天冷静期怎么规定的
我们要是你跟你另一半想办理的话,一定记得要先经过那个所谓的“冷静期”。
按照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头的明确规定,从你们向婚姻登记部门递交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刻起的30天以内啊,只要有一方还舍不得离婚,就可以随时撤销这个申请。
但是,要是超过了这30天期限的话,那就得由你们俩个当事人在接下来的30天内亲自跑到婚姻登记处去再重新提交一次离婚证的申请。
要是在这60天的时间内没有任何一方去申请的话,那就会被默认为是已经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是否体现了婚姻自由
在度过离婚冷静期并满足相关条件之后,双方有30日的时间领取离婚证书。
根据现行规定,在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可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证发放申请;若超过此期限仍未提出申请,则被视为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如有任意一方当事人不愿离婚,均有权向该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否则,将被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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