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在领证地办理吗
一、必须在领证地办理吗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达成,可前往任何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办理,无需返回原婚姻登记机关。
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只需选择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即可,而不必回到最初领取书的地点。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当事人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度过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等环节之后,方可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协议离婚须以双方自愿为前提条件,同时对于及财产分配事宜也应作出妥善安排与处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
依照我国现行之规定,夫妇俩可自主决定前往当初缔姻关系之婚姻登记机构或任选其中一方所在地区域内的民政部门来完成的办理。
这就意味着,若您与您的伴侣已就离婚事宜达成了共识,且齐备了相应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则您们皆可自由挑选一处符合上述条件的场地来履行相关程序。
值得留意的是,在办理协议离婚过程中,您需向工作人员提交双方的件、结婚证书以及由双方共同签署的等必备材料。
离婚协议书还须明确双方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重要事项的约定,以期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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