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毕节市标准
1.赔偿项目及具体赔偿标准如下:受害者因在医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因耽误工作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津贴、看护费、交通运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以及所需的营养费用,所有这些赔偿责任人有责任并且应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对于使人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的界定是这样的:由于受害者在日常生活中的需求增加而带来的必须支付的额外费用,加上由于身体功能损伤所导致的经济收入损失,例如、辅助残疾器具费用、被人的生计费用等等,而且这些都是赔偿责任人也须承担的赔偿义务。
此外,受害者由于康复护理、持续治疗等方面实际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同样也是赔偿责任人应负责并应予以承担赔偿责任的领域。
3.关于死亡赔偿项目及相应赔偿标准的规定是这样的:所有赔偿责任人除了要按照上文中所提到的1点中所指明的支付相关费用之外,同时还要对死者家属承担、被抚养人的生计费用、死亡以及在处理丧葬事宜过程中所消耗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4.最后,关于遭受精神损害赔偿项目和具体赔偿标准的诠释是这样的:如果赔偿权利人(即受害人和死者近亲)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法院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为指导进行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二、死亡女性55周岁赔偿怎么计算
法律明确规定,在相关法院所在地因离世而产生的丧葬费用,应以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作为基准,以此连续计算六个月的总和。
对于离世后的赔偿金部分,根据体恤政策,若遇难者年龄未满60周岁(即55周岁),则遵循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用的惩罚性判处方面,主要看扶养人丧失了多少劳动能力,以及扶养人是否具备消费能力。
且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原则,对被抚养人酌情立法。
如果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其生活费用将计算到18岁为止;而被抚养人如无劳动能力且没有别的经济来源,则计算二十年的生活费用。
但是,60岁以上的被抚养人将按年龄不断递减的方式减少生活费用的计算年限,至75岁以上的,法律将只按五年计算生活费用。
三、儿童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一共赔多少钱
关于儿童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九级伤残的相关赔偿规定如下:首先参照赔偿期限乘以10%的比例,之后还需乘以上述地区公布的最新一年度的人口平均收入作为计算依据。
也就是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程度系数×赔偿期限这么计算。
同时,关于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计算方法为:将每具假肢的购买价格乘以其适用年限20を除した结果+假肢后续维修费。
在法院裁定过程中,通常会根据普通适用型的标准来确定假肢的费用,而实际操作中,一般会支持使用年限达到20年的假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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