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定责
一、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定责
依据现行法规,交通事故通常应在案发地现场勘查工作开始后的10个自然日内完成责任判定。
原因在于,法规明确要求交管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当日起10日内完成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制作,而该认定书将详细阐述事故责任的具体划分情况。
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是基于当事人的行为对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程度的严重性来进行判断和确认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交通事故记录会有什么影响
在涉及其运输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之中,涉案记录(也包括所谓“案底”)可能会对您的驾驶资格证书的有效性产生不良影响。
假设在这类情况下,若您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之一,那么您的驾驶很有可能会面临被吊销或暂时停止使用的严重后果。
这样的决定无疑将对您的日常出行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特别是对于那些需要依靠驾驶车辆来实现频繁出行的人士来说,这无疑将对其生活和职业生涯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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