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1、关于金的计赔方式,需依据受害者在遭受伤害后,其劳动能力所丧失的程度或,参照受诉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起开始,以二十年为限进行计算;
2、对于被人的生活费,应根据相关予以合理计算;
3、医疗费额的具体计算方法是将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相加得出;
4、赔偿金额则需要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间来计算;
5、护理费的计算需参考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等因素;
6、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需以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为准;
7、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需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并结合住宿天数进行计算;
8、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需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并结合住院天数进行计算;
9、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需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10、对于伤残所导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合理计算;
11、后续治疗费的计算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预测;
12、车辆及财物损失的计算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评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怎么赔偿金
鉴于受害者丧失劳动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个年度内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从确定残疾日期开始算起,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年纪在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者来说,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就会相应地减少一年;而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者而言,则仅需按照五年来计算。
若受害者因受伤导致残疾,但实际上其收入并未因此而减少,或者虽然伤残等级较低,却由于职业妨害严重影响了其劳动就业,那么针对残疾赔偿金的数额便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交通事故事故怎么判赔
对于行人和机动车之间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付问题,以下是相关判别原则的详细规定:首先,若机动车全责方为本次事故源头,则应对此次事故造成所有损失进行百分百的赔偿;其次,如果机动车一方在事故发生过程中难辞其咎,他们应该承担到80%的赔偿责任;再者,如果参与事故的双方都有着与事故直接关联的责任,那么他们各自需要承担总赔偿责任的60%;接下来,如果机动车在事故中扮演了次要角色,那么他们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将被限制在40%以内;最后,如果机动车一方并未对事故产生任何影响,那么他们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不应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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