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后对方不付费怎么办
当涉及到协议离婚后抚养费支付问题时,首先需要考虑的便是通过夫妻之间的友好协商来解决。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便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此问。
而这种途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申请。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建议采取定期支付的方式,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
对于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情况,则可以将其财产作为抚养费进行折抵。
自2021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后,如果子女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那么另一方就必须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
具体的费用金额和支付期限,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在此特别强调,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协议离婚共同的房产怎么分割
当遭遇婚姻破裂需要处理共同房产时,应当先由双方进行充分而深入的协商来达成分割方案。
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且该房产系一方在婚前购置,其中首付部分是以个人财产支出,并且通过向银行申请的方式完成,之后在婚姻期间内是用夫妻共有财产偿还贷款,并将其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的话,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判断该处房产归属登记一方所有,而尚未清偿的贷款则被视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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