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过程中何时生效
一、协议在过程中何时生效
协议书自双方法定离婚之日起方能正式生效。
其内容必须包含明确的双方当事人主动表达意愿,及对于未成年子女之抚育、家庭财产之分配与债务承担等事宜达成一致性意见的文字阐述与具体条款。
所谓“协议离婚”,也被称为“两愿离婚”或者“登记离婚”,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它是指在夫妻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通过达成合意的方式来实现离婚目的的一种离婚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如何推翻离婚协议内容
关于能否被推翻或反悔的问题,答案为唯一的,即在签署财产分割协议之时,如出现欺骗、威逼等行为导致一方权益受损的状况,才可能存在被推翻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仅限于协议离婚之后的一年内。
在此期限之外再提出推翻申请将不被允许。
若该离婚协议书已通过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严格审查,并颁发了书,那么这份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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