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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冷静期又后悔了怎么办

合飞律师2周前 (03-19)普法百科3

一、冷静期又后悔了怎么办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有关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倘若其中任何一方并不愿意解除婚约,皆可向该婚姻登记机构提交核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就意味着在本「冷静期」阶段,双方均享有再次审慎考虑以及自由抉择是否继续进行的充分权利。

若标准「冷静期」期满之后,利益相关的两方依然选择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便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发放的书面申请。

如未能按照法定的期限要求办理离婚证的领取申请,则会被视作已主动撤销了原先的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能在网上办理吗

当前,我国尚未实现完全网络化的。

尽管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施在线申请或者预约服务措施,但是实质性的离婚手续环节仍然要求当事人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完成办理工作。

这其中涵盖了递交书面、详细填写相关表格、接受严格的身份审核等等多个重要步骤。

各地区实际执行的办理流程与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我们强烈推荐您向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相关权威机构进行详尽的咨询,以便获得最准确无误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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