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法院判决书一样吗
一、和法院判决书一样吗
两者在涉及处理婚姻关系终结时的旨意是相同的,皆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然而它们依然存在着差异。
首要的区别在于必须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确认的,这意味着协议是在完全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法院所出具的判决书则是在满足法定条件下由单方面(通常是被告)提出诉讼请求而获得的。
协议书并没有能够产生对等强制力的实施效力,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未能遵守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的义务条款,那么另一方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救济;相反地,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节协议书具备了强制执行的权能,即当一方未能按照相应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要求履行时,另一方便可径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保障自身权益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签了但没离婚有效吗
在签署完离婚协议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情况下,这份离婚协议并未产生法律约束力,只属于登记中的第一步,即仅代表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然而必须明确,根据我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无论是还是离婚都需要进行登记手续才能正式生效。
若您未能成功进行登记离婚,即使签订了离婚协议,它仍然缺乏效力,这个协议在法理上被定义为附带特定条件而生效的合同,具体来说就是离婚作为其先决条件,只有当离婚事件得到法定认可后,这个协议方能产生效力。
反之,如果你们两人未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经由法院批准),那么这份协议将不会生效,这样的情况下,这份协议也只能被视作废纸一张。
离婚协议的书立并不必然导致离婚协议具备生效条件。
在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关于财产如何分配以及未成年子女由哪方等问题都是基于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这一前提条件而做出的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尚未有效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这些约定也是遥不可及,无法实际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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