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不公平可以推翻吗
一、不公平可以推翻吗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具有可撤销性。
当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发现所签协议对其有失公允或存在不合情理之处,那么这名当事人将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恳请法庭撤销之前签署的离婚协议。
法律中明文规定,任何关于协议和合同的签订都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和平等的基本原则,而且需经由双方当事人在充分协商且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才能奏效。
换言之,若是在办理过程中所签订的协议明显偏离了公平原则,那么任意一方当事人都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程序申请对该离婚协议进行撤销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后就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没写有探视权吗
即使在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维护探视权利的条款,在离婚之后,并不直接承担责任的那一方依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这其中包含了探访式探望以及滞留式探望两种形式,前者即在具有抚养责任的配偶者家庭居住场所进行探望,后者则允许当事人有短暂地带离孩子并于规定期限内归还的机会。
对于如何实施具体的探望计划,如探望时间,探望地点及探望方式等方面的内容,皆宜于离婚交涉期间明确定义,借此防范可能出现的争议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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