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者插足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一、因第三者插足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当事人因第三者插足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一般需要的证据包括:录音录像、当事人供述、聊天记录等可以证明存在第三者的事实的证据。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因第三者插足离婚怎么索赔
1、一方重大过错,离婚时另一方有权索赔。
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这是当代婚姻家庭法中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在离婚问题上的体现。而且,在现今日益增多的离婚案件中,多数情况下存在夫妻一方违背婚姻义务,不履行婚姻责任,从而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行为,使另一方不同程度地遭受人格或精神上的损害。
2、四种情形受害方有权索赔:
(1)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的;
(3)实施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上所述、警方笔录、处理材料、捉奸在床的照片等等都能够作为指证第三者的证据。但是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各位,收集证据必须要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不能因为收集证据而越过法规的界限。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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